奥林匹克公园位于北京市北部,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135公顷,其中包括:北部森林公园用地约680公顷、奥运中心区用地约405公顷、中华民族园及部分中轴路用地约50公顷。共布置有13个奥运会比赛场馆,包括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国家网球中心、国家曲棍球中心5个新建永久场馆;奥体中心体育场、奥体中心体育馆、英东游泳馆3个改扩建场馆;此外还有5个临时场馆。奥林匹克公园的规划将着眼于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市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使之成为一个集体育竞赛、会议展览、文化娱乐和休闲购物于一体,空间开阔、绿地环绕、环境优美,能够提供多功能服务的市民公共活动中心。
奥林匹克公园内具有代表性的新建场馆有:
国家体育场:
可容纳8万人,是举行开(闭)幕式、田径比赛、足球决赛等活动和赛事的场地。
国家体育馆:
可容纳1.9万人,是体操比赛、手球和排球决赛的场地,可设计为多功能公共场所。
国家游泳中心:
可容纳1.7万人,是游泳项目的主赛场,奥运会后可成为公共运动场所。
在奥林匹克公园内,还将建设一些相关设施:
奥运村:
运动员公寓36万平方米。奥运会期间供各国运动员、教练员和随队体育官员居住,村内配套设施齐全。赛后可向社会出售。
会议中心:
在奥运会期间用作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场馆和新闻中心使用。
同时,还将规划建设配套的酒店、会议、商业、办公等其它配套服务设施。